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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15 深市 哈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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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3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9-021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9,367,625.5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48,860,959.73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14,886,095.97元之后,减去2017年度派发的现金股利82,080,000.00元,加之期初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427,235,399.85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9,130,263.61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议拟以2018年末的总股本41,0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0.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040万股进行计算,公司共需派发现金股利3,283.2万元。2018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发展阶段相适应,董事会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秉承做大做强公司的愿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现金分红,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遵循了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的原则,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