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Haers Vacuum Containers Co.,Ltd.
(住所:永康经济开发区哈尔斯路 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斯”、“公司”、“本公司”
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网(www.cninfo.com.cn)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
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
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规
定。”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以及相应股份的流通限制
情况如下: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及其亲属吕振福、欧阳波、吕丽珍
和吕丽妃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发行人其他股东阮伟兴、翁文武、张洵、凌永华、程小燕、陈涛、吕拥升、
李春晖、潘永、朱仁标、应维湖、高超、吕挺、廉卫东、朱晓阳、施佩安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
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吕强、张洵、吕振福、欧阳波、
朱仁标、应维湖、吕丽珍、凌永华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
例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其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
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咨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份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全文。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
与格式指引》(2009 年 9 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股票发行核准部门、批文及其主要内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319 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
过 2,28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网下配售”)和网上向所有除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以外的社会公众投
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 456 万
股,网上发行 1,824 万股,于 2011 年 9 月 2 日成功发行,发行价格为 18.00 元/
股。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文件的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278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哈尔斯”,股票代码“002615”,其中本次发行
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1,824 万股股票将于 2011 年 9 月 9 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
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
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 年 9 月 9 日
3、股票简称:哈尔斯
4、股票代码:002615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91,200,000 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2,800,000 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与网下配售获
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1,824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非工作日顺延)
吕强 45,144,000 66.00 2014 年 9 月 9 日
吕振福 3,078,000 4.50 2014 年 9 月 9 日
欧阳波 3,078,000 4.50 2014 年 9 月 9 日
吕丽珍 3,078,000 4.50 2014 年 9 月 9 日
吕丽妃 3,078,000 4.50 2014 年 9 月 9 日
阮伟兴 6,840,000 10.00 2012 年 9 月 9 日
翁文武 684,000 1.00 2012 年 9 月 9 日
张洵 684,000 1.00 2012 年 9 月 9 日
首次公开 凌永华 463,752 0.68 2012 年 9 月 9 日
发行前已 程小燕 342,000 0.50 2012 年 9 月 9 日
发行的股 陈涛 342,000 0.50 2012 年 9 月 9 日
份 吕拥升 225,720 0.33 2012 年 9 月 9 日
李春晖 225,720 0.33 2012 年 9 月 9 日
潘永 225,720 0.33 2012 年 9 月 9 日
朱仁标 225,720 0.33 2012 年 9 月 9 日
应维湖 114,228 0.17 2012 年 9 月 9 日
高超 114,228 0.17 2012 年 9 月 9 日
吕挺 114,228 0.17 2012 年 9 月 9 日
廉卫东 114,228 0.17 2012 年 9 月 9 日
朱晓阳 114,228 0.17 2012 年 9 月 9 日
施佩安 114,228 0.17 2012 年 9 月 9 日
小计 68,400,000 75.00 -
首次公开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4,560,000 5.00 2011 年 12 月 9 日
发行的股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18,240,000 20.00 2011 年 9 月 9 日
票 小计 22,800,000 25.00 -
合计 91,200,000 1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中文名称: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ZheJiang Haers Vacuum Containers Co.,Ltd.
2、注册资本:9,120 万元(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