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5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公告
公司股东申炳云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已披露的股东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2021 年 6 月 5 日,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
披露了《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3),申炳云先生因年事已高,其本人因生活安排和资产规划的需要,拟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9,876,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9%。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该公 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 为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若此期间朗姿股份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股份减持进展情况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收到申炳云先生向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实施进
展情况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申炳云先生减持的股份较已披露的持
股数量减少 467.42 万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1.06%。根据《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万股) (%)
集中竞价交易 2021.10.13- 37.84 163.42 0.37
2021.11.24
申炳云 大宗交易 2021.11.29 34.03 150.00 0.34
大宗交易 2021.11.30 33.12 154.00 0.35
合 计 - 35.06 467.42 1.06
其中:
1、集中竞价交易部分的交易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申炳云先生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2)减持次数:82 次
(3)减持的价格区间:36.60 元/股-41.60 元/股
2、大宗交易部分的交易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申炳云先生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2)减持次数:16 次
(3)减持的价格区间:33.12 元/股-34.03 元/股
(二)申炳云先生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745.18 1.68 277.76 0.63%
申炳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45.18 1.68 277.76 0.63%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1,155.91 47.82 21,155.91 47.82
申东日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5,288.98 11.95 5,288.98 11.95
有限售 15,866.93 35.86 15,866.93 35.86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2,988.91 6.76 2,988.91 6.76
其中:无限售 747.23 1.69 747.23 1.69
申今花 条件股份
有限售 2,241.68 5.07 2,241.68 5.07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745.18 1.68 277.76 0.63
其中:无限售 745.18 1.68 277.76 0.63
申炳云 条件股份
有限售 - - - -
条件股份
上海烜鼎 合计持有股份 442.44 1.00 442.44 1.00
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 - - - -
-烜鼎长 条件股份
红六号私 有限售
募证券投 条件股份 442.44 1.00 442.44 1.00
资基金
上海烜鼎 合计持有股份 442.45 1.00 442.45 1.00
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 - - - -
-烜鼎长 条件股份
红七号私 有限售
募证券投 条件股份 442.45 1.00 442.45 1.00
资基金
合计持有股份 25,774.89 58.26 25,307.47 57.21
其中:无限售 6,781.39 15.32 6,313.97 14.27
合计 条件股份
有限售 18,993.50 42.94 18,993.50 42.94
条件股份
四、其他相关说明
1、申炳云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申炳云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长红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长红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申炳云先生持有的股份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4、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申炳云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