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7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和解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发来的股权质押及解除股权质押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权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质押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 质押 解除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名称 及一致行 股数(股) 开始日 质押日 股份比例
动人
上海海通 个人
申东 是 4,490,000 2021-10-19 2021-12-10 证券资产 2.12% 资金
日 管理有限 需要
公司
上海海通 个人
申东 是 760,000 2021-10-19 2022-10-11 证券资产 0.36% 资金
日 管理有限 需要
公司
申东 红塔证券 个人
日 是 1,900,000 2021-10-20 2022-10-20 股份有限 0.90% 资金
公司 需要
申东 红塔证券 个人
日 是 5,400,000 2021-10-20 2022-10-20 股份有限 2.55% 资金
公司 需要
2021 年 10 月 19 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 4,490,000 股(占本公
司股份总额的 1.01%)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
2021 年 10 月 19 日,质押到期日为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双方已经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
2021 年 10 月 19 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 760,000 股(占本公司
股份总额的 0.17%)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 2021
年 10 月 19 日,质押到期日为 2022 年 10 月 11 日,双方已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
2021 年 10 月 20 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 1,900,000 股(占本公
司股份总额的 0.43%)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 2021 年 10
月 20 日,质押到期日为 2022 年 10 月 20 日,双方已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
2021 年 10 月 20 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 5,400,000 股(占本公
司股份总额的 1.22%)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 2021 年 10
月 20 日,质押到期日为 2022 年 10 月 20 日,双方已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
2、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解除
股东 一大股东 解除质押 质押 解除 质权人 质押占其 用途
名称 及一致行 股数(股) 开始日 质押日 所持股份
动人 比例
上海海通 个人
申东 是 5,330,000 2021-8-30 2021-10-19 证券资产 2.52% 融资
日 管理有限 需要
公司
申东 红塔证券 个人
日 是 6,030,000 2020-10-22 2021-10-21 股份有限 2.85% 融资
公司 需要
申东 红塔证券 个人
日 是 3,870,000 2020-10-22 2021-10-21 股份有限 1.83% 融资
公司 需要
2021 年 8 月 30 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 5,330,000 股(占本公
司股份总额的 1.20%)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
2021 年 8 月 30 日。2021 年 10 月 19 日,申东日先生购回上述全部股份,并已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20 年 10 月 22 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 11,200,000 股(占本
公司股份总额的 2.53%)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 2020 年
10 月 22 日。2021 年 4 月 19 日,申东日先生购回其中 5,170,000 股股份;2021
年 10 月 21 日,申东日先生购回上述剩余全部 6,030,000 股股份,并已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20 年 10 月 22 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 7,200,000 股(占本公
司股份总额的 1.63%)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 2020 年 10
月 22 日。2021 年 4 月 19 日,申东日先生购回其中 3,330,000 股股份;2021 年
10 月 21 日,申东日先生购回上述剩余全部 3,870,000 股股份,并已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东日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211,559,098 股,占公司总股本 47.82%。本次股份质押及解质押之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57,81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27.3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0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东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申今花女士、申炳云先生、烜鼎长红 六号 私募证 券投资 基金和 烜鼎长 红七 号私募 证券投 资基金 共持 有公司股份 257,049,736 股,占公司总股本 58.10%,其中,申东日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57,810,000 股,占其本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22.49%,申今花女士、申炳云先生未进行股权质押。
二、备查文件
1、股权质押及解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