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ST 爱康 公告编号:2024-055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18 件,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2,802.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23%。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共 8 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9,499.79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共 10 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3,302.4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将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序号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万元) 进展情况
苏州爱康光电科 连云港宝馨光 买卖合同
1 技有限公司 电科技有限公 纠纷 5,316.62 一审
司
浙江爱康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 诉前调解结
2 杭州城景实业有 限公司(股份本 买卖合同 5,065.88 案(暂未收到
限公司 部),赣州爱康 纠纷 相关文书)
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
浙江爱康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 调解结案(暂
3 杭州城景实业有 限公司(股份本 买卖合同 3,168.82 未收到相关
限公司 部),苏州爱康 纠纷 文书)
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邹承慧
4 泰兴市泰泽实业 苏州爱康光电 买卖合同 2,369.85 一审
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纠纷
浙江爱康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 诉前调解结
5 杭州城景实业有 浙江爱康新能 买卖合同 1,905.98 案(暂未收到
限公司 源科技股份有 纠纷 相关文书)
限公司(股份本
部)
6 苏州爱康光电科 安徽宝馨光能 买卖合同 1,616.28 一审
技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纠纷
7 苏州爱康光电科 中国华水水电 买卖合同 1,010.54 一审
技有限公司 开发有限公司 纠纷
小计 20,453.97 -
其余单笔涉案金额 1,000 万元以下的案件统计(共 11笔) 2,348.30 -
合计 22,8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