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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康科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8

爱康科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2-12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0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10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 101 号公司三楼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 40 人,代表股份
328,726,4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99,480,77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 6.70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7 人,代表股份 29,245,7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54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 人,代表股份 29,245,70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7 人,代表股份 29,245,7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547%。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关于选举邹承慧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27,984,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77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03,4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4620%。
    邹承慧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关于选举袁源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27,985,314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77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04,5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4657%。
    袁源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关于选举沈龙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27,978,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77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97,9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4431%。
    沈龙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关于选举张金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27,985,306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77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04,5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4657%。
    张金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关于选举邹晓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28,000,812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77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20,0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5187%。
    邹晓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关于选举官彦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27,989,585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77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08,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4803%。
    官彦萍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7 《关于选举施周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27,985,805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77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05,0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4674%。
    施周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关于选举杨胜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27,985,198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77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04,4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4653%。
    杨胜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关于选举耿乃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27,985,302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77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04,5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4657%。
    耿乃凡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关于选举刘会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27,985,405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77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04,6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4661%。
    刘会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 《关于选举徐锦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27,995,499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77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14,7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5006%。
    徐锦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关于选举易美怀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28,000,592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77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19,8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5180%。
    易美怀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3.02 《关于选举丁惠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27,732,795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69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252,0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6023%。
    丁惠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8,517,376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9364%;反对 20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35%;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036,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2850%;
反对 20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143%;弃权 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7%。

    此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杨亮、白曦

    (三)结论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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