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监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变更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董事会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总裁史强先生以及公司副董事长、非独
立董事、高级副总裁易美怀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史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总裁职务。史强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易美怀女士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非独立董事、高级副总裁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易美怀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公司将另有任用。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史强先生、易美怀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史强先生、易美怀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截至本公告日,史强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664,438 股,易美怀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763,168 股。史强先生、易美怀女士辞职后,仍需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名沈龙强先生、官彦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沈龙强先生、官彦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聘任沈龙强先生、官彦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及董事会对史强先生、易美怀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监事变更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1月14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官彦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官彦萍女士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官彦萍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公司将另有任用。
官彦萍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官彦萍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就任后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之前,官彦萍女士仍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日,官彦萍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145,600 股。官彦萍女士辞职后,仍需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提名易美怀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易美怀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聘任易美怀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监事会对官彦萍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邹承慧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沈龙强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和《关于聘任沈龙强先
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决定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1、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邹承慧先生为公司总裁(简历详见附件)。
2、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沈龙强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
3、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沈龙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沈龙强先生具备任职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并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1.2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沈龙强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2-82557563
传真:0512-82557644
电子邮箱:zhengquanbu@akcome.com
通信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塘西路 101 号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临时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临时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邹承慧先生简历
邹承慧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 学历,
毕业于长江商学院(EMBA),湖南大学(本科)。目前为长江商学院 DBA 在读。曾任中国农业银行江阴支行信贷主管、江阴利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邹承慧先生拥有丰富的新能源行业经营管理经验,是公司的主要创立者之一、实际控制人,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邹承慧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一致行动人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份,董事邹晓玉女士的弟弟,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邹承慧先生直接持有爱康科技 121,846,200 股股票。邹承慧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邹承慧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邹承慧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易美怀女士简历
易美怀女士: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
业于武汉理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EMBA。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国际财务总监(CFO)和英国资深财务会计师(FFA)。曾先后任重庆通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组长、江苏双良特灵溴化锂制冷机有限公司会计师、特灵空调系统(江苏)有限公司高级会计师、江苏双良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浙江晨辉婴宝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财务兼公司稽核总负责、爱康科技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裁。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高级副总裁。
易美怀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易美怀女士本人持有爱康科技763,168 股。易美怀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易美怀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易美怀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沈龙强先生简历
沈龙强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和会计学
双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第十六届新财
富金牌董秘。2001 年 7 月至 2006 年 12 月就职于中国外运江苏公司;2007 年 1
月至2017年1月就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2017年1月至2021年 4 月历任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
沈龙强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沈龙强先生未持有爱康科技股份。沈龙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沈龙强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沈龙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官彦萍女士简历
官彦萍女士: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
业于中山大学。先后担任过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秘书、总裁办主任、人力资源总监、副总经理,苏州爱康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总裁办公室主任。
官彦萍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官彦萍女士本人持有爱康科技145,600 股。官彦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官彦萍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官彦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