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8-91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签署了《战略合作意向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康电力”)控股权(中康电力持有约1GW并网电站)。未来爱康科技与浙能电力将共同投资该新能源电站发展平台,做大做强新能源电力资产。鉴于本次出售可能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框架协议的具体实施会给公司业务发展带来积极影响,公司于2018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与浙能电力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70),并于2018年5月26日、2018年6月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76,2018-80)。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交易对方,以及双方聘请的中介机构正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商务谈判等各项工作。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十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框架协议》还披露了公司拟在长兴绿色制造产业园投资建设高效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的计划。近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已与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政府、浙江省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浙能智慧能源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在浙江省长兴县签署了《爱康高效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项目投资协议》(以
下简称“《项目投资协议》”),《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90)于2018年6月1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拟在长兴县煤山镇浙能智慧能源科技产业园投资生产异质结高效太阳能光伏电池等配套产品。光伏迭代技术投资的落地,将推动光伏发电早日实现平价上网的战略。此次项目投资协议的签署,将进一步推进公司与浙能电力正在实施的重大资产出售等战略合作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