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二路 5 号捷顺科技中心 A 座 2306 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唐健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 年度总经理
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
同意对外报送《2022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建军先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安鹤男先生、洪灿先生、林志伟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对外报送《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2年度审计报告》。
《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刊载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 月 26 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 月 26 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 月 26 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 月 26 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九)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 月 26 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唐健先生、刘翠英女士、赵勇先生、陈晓宁女士已回避表决。由于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 月 26 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关于 2023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 月 26 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于 同 日 刊 载 在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则,公司本次拟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
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 月 26 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基于谨慎原则,在董事会审议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时,非独立董事唐健先生、刘翠英女士、赵勇先生、周毓先生、叶苏甜女士、陈晓宁女士需回避表决,由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股东需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此议案进行投票。
(十三)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
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 月 26 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
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基于谨慎原则,在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时,独立董事安鹤男先生、洪灿先生、林志伟先生需回避表决,由非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股东需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此议案进行投票。
(十四)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 月 26 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基于谨慎原则,在董事会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时,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唐健先生、刘翠英女士、赵勇先生、周毓先生需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
务所相应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刊载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经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登记注销、回购价格调整、减少注册资本等具体事宜。
(十六)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
务所相应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刊载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