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
过 1%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唐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翠英女士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唐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财务负
责人、副总经理、非独立董事刘翠英女士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
告知函》,获悉在 2022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3 年 2 月 17 日期间,因个人资金需
求主动减持行为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向 117 名激励对象定向增发股份,导致
唐健先生和刘翠英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 38.65%减少至 36.92%,持股
比例变动超过 1%。其中,2022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3 年 2 月 17 日期间,唐健先
生和刘翠英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1,10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1.70%(该比例为不同期间减持比例的合计数);2023 年 1 月 17 日,
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
事宜,导致唐健先生和刘翠英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被动稀释了 0.04%。
根据有关规则,现将其持股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唐健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刘翠英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二路 5 号捷顺科技中心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2 月 19 日——2023 年 2 月 17 日
股票简称 捷顺科技 股票代码 002609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备注
等)
A 股 422 0.65 2022 年 12 月 19 日唐健
先生大宗减持
A 股 190 0.29 2022 年 12 月 22 日唐健
先生大宗减持
2023 年 1 月 17 日因公
A 股 0 0.04 司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授
予登记导致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
A 股 300 0.46 2023 年 2 月 17 日唐健
先生大宗减持
A 股 190 0.29 2023 年 2 月 17 日刘翠
英女士大宗减持
合 计 1,102 1.74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授予登
记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25,076.0027 38.65 23,974.0027 36.9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6,025.2507 9.29 5,626.0007 8.66
份
有限售条件股 19,050.7520 29.37 18,348.0020 28.25
份
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总股本 648,742,941 股计算,因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完成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 663,200 股授予
登记事宜,导致股本发生变动,“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总股本 649,406,141股计算。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是□否√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是□否√
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告知函》。
注:上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