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王恒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总经理助理、
董事会秘书王恒波先生通知,获悉王恒波先生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647,383,201 股的 0.01%。现将本次增持股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前,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王恒波先生持有公司 41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6%。
2、本次增持前,除因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1,600 股之外,王恒波先生不存在在本公告前六个月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增持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本次增持情况:2024 年 1 月 22 日,王恒波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0,000 股,成交金额合计 45.48 万元。
5、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增持前 增持后
本次增持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 比例(%) (股) 比例(%)
总经理助理、
王恒波 419,200 0.06 50,000 469,200 0.07
董事会秘书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王恒波先生严格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