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1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何军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告知函》,上述公司股东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万股,占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645,399,741股的0.0465%(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主体何军先生系公司核心管理层人员,其本次拟实施减持计划完全系个人财务的安排,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违规操作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已于2020年4月24日收到上述人员出具的《减持股份告知函》,现将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 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何军 副总经理 1,200,000 0.1859
合计 1,200,000 0.185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3、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
减持股份 减持方 拟减持数量 拟减持股数占 拟减持的股份占
姓名 来源 式 不超过(股) 公司总股本比 其本人总持股的
例不超过(%) 比例不超过(%)
何军 公积金转让股份、限制 集中 300,000 0.0465 25.00
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 竞价
合计 - 300,000 0.0465 -
5、若本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承诺履行情况
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何军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何军先生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减持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何军先生签署的《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