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7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公司董事、总经理赵勇先生,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周毓先生,公司副总经理何军先生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减持期间的市场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66,548,401股的0.1185%(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2018年5月15日,公司收到何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实施完毕的告知函》,何军先生分别于2018年5月14日、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270,000股,占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的0.0405%。截至本公告之日,何军先生已累计减持270,000股,其本次个人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股份占截至本
姓名 减持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公告之日公司总股
本比例(%)
首发前股份及 2018/5/14 13.87 144,000 0.0216
何军 限制性股票激 集中竞价
励计划股份 2018/5/15 13.89 126,000 0.0189
合计 - - 270,000 0.0405
本次减持后,何军先生本次个人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姓名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截至本公告之日公 股数(股) 占截至本公告之日公
司总股本比例(%) 司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 1,320,000 0.1980 1,050,000 0.1575
何军 股份
有限售条件 50,000 0.0075 50,000 0.0075
股份
合计 1,370,000 0.2055 1,100,000 0.165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何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终止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涉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系何军先生正常减持行为,与2018年4月18日披露的股份减
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截至本公告之日,何军先生本次个人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何军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