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顺科技 IPO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修订)和《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0]26号)
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发行新增了推荐询价对象、
网下摇号配售、估值与报价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
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
(2009年修订)。
重要提示
1、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顺科技”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26 号文核准。捷顺科技
的股票代码00260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
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网下发
行数量不超过600万股,即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减
去网下最终发行量。
3、招商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1年7月26日(T-6
日)至2011年7月29日(T-3日)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只有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要求的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方
可参加路演推介,有意参加初步询价和推介的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可以自主选择
在北京、上海或深圳参加现场推介会。
4、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配售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时须同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
捷顺科技 IPO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配售对象应按照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5、2011 年 7 月 29 日(T-3 日)12:00 前已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配
售对象(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
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除外)方可参与本次初步询价。配售对象未参与初步询
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交有效报价,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6、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最多可以申报3档价格,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
下限为150万股,且申报数量超过150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150万股的整数倍;
同时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之和不得超过600万股。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
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
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称及对应的有效
申报数量。
8、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报数
量;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缴
纳申购款,将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深圳
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
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9、本次发行总量为3000万股,网下发行数量为600万股,招商证券与发行人
协商,确定每笔网下配售的配售量为150万股。
10、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结束后,如果网下资金有效的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
最终发行数量,则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供信息对资金有效
的配售对象按照其最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记录的时间顺序进行排序,依次配号,
每个配售对象获配号数等于其资金有效的申购量除以150万股后所得整数,然后
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对资金有效的配售对象根据摇号结
果按每一中签号配售150万股进行配售。
11、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2、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其报价具体信息将会在《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
捷顺科技 IPO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请配售对象
理性报价、谨慎报价。
13、本次发行可能因以下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
价对象不足20家;网下报价情况未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预期;网下机构投资者在
既定的网下发售比例内有效申购不足。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重新启动发行安排等事
宜。
14、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
发行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5、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2011年7月25日(T-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可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
查询。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7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1 年 7 月 25 日)
T-6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现场推介(北京)
(2011 年 7 月 26 日)
T-5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2011 年 7 月 27 日)
T-4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现场推介(上海)
(2011 年 7 月 28 日)
T-3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现场推介(深圳)
(2011 年 7 月 29 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截止时间为 15:00 时)
T-2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
(2011 年 8 月 1 日) 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1 年 8 月 2 日) 网上路演
T 网下发行缴款日(截止时间为 15:00 时)
(2011 年 8 月 3 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网上投资者缴款申购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T+1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捷顺科技 IPO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1 年 8 月 4 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2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网下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
(2011 年 8 月 5 日)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资金解冻
T+3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11 年 8 月 8 日)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 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网下申购缴款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法
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及时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
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推介的具体安排
招商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
价和推介工作。招商证券将于 2011 年 7 月 26 日(T-6 日)至 2011 年 7 月 29 日(T-3
日),在北京、上海、深圳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进行路
演推介。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推介时间 推介地点
2011 年 7 月 26 日 北京金融街威斯汀酒店二楼聚宝厅 II
13:30-15: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 9 号
(T-6 日,周二)
2011 年 7 月 28 日 上海新天哈瓦那大酒店三楼舜华宴会厅 1+2
13:30-15:30
(T-4 日,周四)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288 号
2011 年 7 月 29 日 深圳福田香格里拉酒店三楼广东厅
9:30-11:30
(T-3 日,周五)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4088 号
注:1、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2、如对现场推介会有任何疑问,欢迎垂询:
北京联系人:李弦 咨询电话:010-57601812
上海联系人:王岳杰 咨询电话:021-58824352
深圳联系人:刘晓晨 咨询电话:075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