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捷顺大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楼)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
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1、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88,652,538 股,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000 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118,652,538 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公司实际控制人
唐健、刘翠英及其他股东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唐健、刘翠英、何军、黄龙生、孟宪文、杨彦辉、
吴希望、张磊、吴开林、叶雷、赵勇、周毓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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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
2、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经公司 2011 年 1 月 4 日召开的 201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
享。
3、除上述重大事项提示外,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中“风险因素”
等有关章节,并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1)技术风险:公司存在技术开发和技术泄密的风险。作为出入口控制与
管理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在产品的更新和技术的进步方面一直走在行业的前
列,但如果技术研发方向不能适应行业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市场需求,有可能会削
弱公司面对竞争对手的技术优势;公司研制的产品技术含量较同行业其他企业
高,属于行业多数企业关注的对象,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从技术研发到产品推广
的过程中,难免存在防范不到位的情况,故公司仍可能面临一定的技术泄密风险。
(2)市场风险:出入口控制与管理行业市场潜力巨大、需求旺盛并且具有
较大的利润空间,近年来不断有新企业尝试介入,新企业为了加入该行业,一般
会采取低价竞争策略,甚至可能通过降低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手段参与市场竞
争,但主要限于低端市场。公司产品主要定位于中、高端市场,但是,在公司目
前营销网络覆盖不足的现状下,尽管部分区域性竞争对手的产品与公司产品相比
普遍存在技术含量较低、质量不稳定、品种单一等特点,但凭借其地域性优势仍
然占据了一部分市场份额,与公司形成了一定的地区性竞争关系。
(3)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不完善风险:公司已经基本建立了覆盖全国的、
行业内较为庞大的营销和服务网络,但仍然不够完善,在直接销售网点尚未覆盖
的区域,需要借助经销商的力量。公司拟通过在市场容量大、销售力量薄弱的地
区建立营销分公司,扩大公司直销机构和客户服务部门的覆盖区域,以完善公司
的销售和服务网络。
(4)受汽车保有量、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影响风险:本公司业务受汽车保有
量以及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国家对汽车行业的发展政策、对家庭拥有汽车
的鼓励政策,以及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工商业及住宅房产投资等社会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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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的政策会对本公司产品的销售产生一定的影响。
(5)高端人才不足的风险:公司作为专业从事出入口控制与管理行业产品
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人才的引进、保留、激励和成长
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作为国内出入口控制与管理行业的领先企业和最早进入
者之一,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培养人才、持续建设人才梯队的人力资源战略,培养
了大量的行业专才。不断培养与吸引人才始终是公司的长期任务,但是随着公司
业务的持续扩大,公司未来可能会面临一定的高、精、尖以及复合型人才不足的
不利影响。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不超过 3,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28%(按照发行 3,000 万股
发行数量:
测算)
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0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0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2.09 元(按照 201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照 201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
行后总股本计算)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投资者
发行对象: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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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全体股东唐健(持股 49,140,000 股)、刘翠英(持股 33,337,323
股)、深圳市聚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2,227,200 股)、深圳市聚杰
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376,300 股)、何军(持股 296,492 股)、黄
龙生(持股 270,785 股)、陈少芬(持股 266,428 股)、孟宪文(持
股 258,079 股)、杨彦辉(持股 253,412 股)、吴希望(持股 249,693
股)、张磊(持股 213,413 股)、吴开林(持股 213,413 股)、叶雷
(持股 200,000 股)、赵勇(持股 200,000 股)、周毓(持股 150,000
本 次 发 行 股 份 的 流 股)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唐健、刘翠英、何军、黄龙生、
孟宪文、杨彦辉、吴希望、张磊、吴开林、叶雷、赵勇、周毓还承诺: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
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承销方式: 由招商证券为主承销商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万元;净额为【●●●】万元
及净额: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费及承销费:【●●●】万元;审计费用:【●●●】万元;律师费
本次发行费用概算:
用:【●●●】万元;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等费用:【●●●】万元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