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3-015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暨权益变动超过公司股份 1%的公告
股东鲁忠芳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近日收到公
司股东鲁忠芳的通知,获悉鲁忠芳自 2023 年 2 月 17 日至 2023 年 2 月 23 日通过协
议转让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48,84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1%。其中协议转让 123,576,500 股;以大宗交易减持 25,270,000 股。现将本次权
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
因在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根据《关 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
等相关通知和规定,鲁忠芳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与侯泽培及华泰证券(上海)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对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采用协议转让 方式进行处置。鲁忠芳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侯泽培协议转让 123,576,500 股中公教 育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收到鲁忠芳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鲁忠芳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
续,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鲁忠芳持有上市公司 331,341,19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5.37%;鲁忠芳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 1,355,748,43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
股份总数的 21.98%;受让方侯泽培持有上市公司 123,576,500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
股份总数的 2.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鲁忠芳
住所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街新安委五组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2 月 17 日至 2023 年 2 月 23 日
股票简称 中公教育 股票代码 002607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14,884.65 2.4134
合 计 14,884.65 2.413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50,459.493 24.3959 135,574.843 21.982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7,513.6428 12.5683 62,628.9928 10.1548
有限售条件股份 72,945.8502 11.8277 72,945.8502 11.8277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鲁忠芳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