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1-008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公教育”、“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2020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有关规定,对于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因此,公司董事会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方案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即 2020 年 5 月 23 日
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包括:公司于 2020 年 11月 2 日购买了 1,000.00 万元的“汇添富稳健汇盈一年持有混合”基金,该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资产,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该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投资款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公司董事会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将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600,000 万元”调减为“不超过 599,000 万元”,并相应将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的投资金额由 180,000.00 万元调减为 179,000.00 万元,原发行方案中其他内容不变。
二、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1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规模进行了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本次发行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