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亚夏汽车 公告编号:2018-112
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鲁忠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72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鲁忠芳发行2,237,073,492股股份、向李永新发行928,596,543股股份、向王振东发行844,178,676股股份、向郭世泓发行42,208,933股股份、向刘斌发行42,208,933股股份、向张永生发行42,208,933股股份、向杨少锋发行42,208,933股股份、向张治安发行42,208,933股股份、向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234,494,076股股份、向北京广银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156,329,384股股份、向北京基锐科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78,164,69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