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2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 2023
年 2 月 6 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
加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
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数为 6 人。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提名吴相君、吴瑞、李晨光、张秋莲、赵韶华、徐卫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吴相君、吴瑞、李晨光、张秋莲、徐卫东为续任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赵韶华为新任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为 3 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刘骁悍、陈刚、韩志国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骁悍为续任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刚、韩志国为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4)。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1 日
附件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相君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医专业硕士学位、英国格林威治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副主任医师。曾任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兼总经理、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董事。
吴相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47,728,119股,为现任公司董事长吴以岭先生之子, 现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吴瑞女士之兄,现任董事兼财务负责人李晨光先生之表 弟,与吴以岭先生、吴瑞女士同属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关系外,吴相君先 生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吴瑞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国际商法专业, 法学博士,曾任以岭医药集团证券与投资事务部副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岭健 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吴瑞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9,096,008股,为现任公司董事长吴以岭先生之女, 现任董事兼总经理吴相君先生之妹,现任董事兼财务负责人李晨光先生之表妹, 与吴以岭先生、吴相君先生同属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关系外,吴瑞女士与 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李晨光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曾任公司营销中心财务部主任、财务部主任、财务中心主任。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兼财务负责人、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董事、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董事、海南以岭药业有限公司董事。
李晨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为公司现任董事长吴以岭先生之外甥,为公司 现任董事兼总经理吴相君先生和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吴瑞女士之表兄。除上述关 系外,李晨光先生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 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张秋莲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北 京大学EMBA,中级经济师职称,中共党员。曾任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经理、公 共事务部主任。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经理、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 司董事、以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
张秋莲女士现持有本公司380,992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 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赵韶华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河北以岭医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公司技术总监、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河北以岭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海南以岭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以岭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以岭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赵韶华先生现持有本公司 620,143 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徐卫东先生, 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医学学士、工 商管理硕士学位。2008年5月加入本公司,2013年10月至2016年12月、2020年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常务副主 任、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董事。
徐卫东先生现持有本公司287,000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 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骁悍先生,中国国籍,1955 年 8 月生,中共党员,河北工业大学机
械系精密仪器专业毕业,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河北省医疗器械工业公司干部;河北省医药总公司医疗器械处主任科员、副处长;河北省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副局长(正处级)、党组成员;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处长、党组成员、助理巡视员;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河北省卫生厅党组成员,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分党组成员;河北省卫生厅副厅长;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巡视员。现任河北省医药行业协会党支部书记、河北省药学会理事长、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骁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