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1-151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王海波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海波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7 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王海波先生持有公司 15 万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海波先生的简历及联系方式附后。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
附件:王海波先生简历
王海波,男,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
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5 年 7 月至 2016 年 4 月,在南京万得资讯科技有限
公司任数据分析员,2016 年 5 至 2017 年 4 月在河南振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工作,2017 年 5 月至 2018 年 5 月在公司总裁办工作,2018 年 6
月至今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担任信息披露员。王海波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票15 万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海波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王海波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91-3126666
传真:0391-3126111
邮箱:wanghaibo@lomonbillions.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冯封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