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1-103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湖北万润新能源成立合资公司建设
10 万吨磷酸铁生产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5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湖北万润新能源成立合资公司建设 10 万吨磷酸铁生产线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随着新能源技术的推广,磷酸铁锂电池应用市场快速增长,磷酸铁锂的前驱体磷酸铁市场前景广阔,同时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万润新能源”)具有磷酸铁产业化及技术、市场方面的优势,为抓住新能源市场机会,提高公司七水硫酸亚铁等副产品的增加值,公司下属子公司河南佰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利新能源”)拟与湖北万润新能源成立合资公司建设 10 万吨磷酸铁生产线,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佰利新能源认缴注册资本为 5,100 万元人民币,湖北万润新能源认缴注册资本为 4,900万元人民币,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合资企业名称:湖北佰利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
2、合资企业住所:湖北省南漳县境内(公司全资子公司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所在县)
3、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材料及装备研究、开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普通货物运输等。
4、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佰利新能源认缴注册资本为
5,100 万元人民币,湖北万润新能源认缴注册资本为 4,900 万元人民币,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三、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主体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资本:6177.0055 万元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005654858771
5、公司注册地:湖北省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天马大道 557 号
6、法定代表人:刘世琦
7、成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24 日
8、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材料及装备研究、开发、生产、销售;LED 照明
系统研究、开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普通货物运输(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9、湖北万润新能源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股本(万元)
刘世琦 31.80% 1964.1855
李菲 15.04% 929.1292
湖北量科高投创业投资有 8.15% 503.2761
限公司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一期 4.19% 258.8145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 4.16% 256.8063
其他股东(24 个) 36.67% 2264.7939
合计 100% 6177.0055
10、湖北万润新能源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
11、湖北万润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河南佰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
1、合资企业概况
(1)合资企业名称(暂定名):湖北佰利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2)合资企业住所:湖北省南漳县境内。
(3)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材料及装备研究、开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普通货物运输等。
(4)责任承担:甲乙双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资企业承担责任。
(5)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整。其中:甲方认缴注册资本
为 5,100 万元人民币;乙方认缴注册资本为 4,900 万元人民币,甲乙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2、合资企业资金用于建设 10 万吨磷酸铁项目。
3、甲乙双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应于合资企业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出具后 6 个
月内,根据合资企业发展需要将应当出资的货币资金足额存入合资企业在银行开设的指定银行账户。若甲方未能在合资企业成立后 6 个月内协助取得合资企业建设及开展业务相关的立项、环评、能评批复等手续,则乙方的出资时间相应顺延,但最迟不超过营业执照出具后 9 个月。
4、合资企业组织结构
(1)合资企业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2)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选派叁名董事,乙方选派贰名董事,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按照董事会程序选举产生。合资企业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经董事会成员 2/3 以上通过方能生效,有关重大事项由合资企业《章程》进行规定,未尽事宜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3)合资企业监事会由叁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指派壹名,乙方指派壹名,职工代表监事壹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监事会主席由甲方委派的监事担任,按照监事会程序选举产生。
(4)管理人员。合资企业设经理壹名,由乙方推荐,副经理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设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合资企业设财务总监壹人,由甲方推荐,
由董事会聘任;乙方推荐壹名财务部门经理。
5、甲方、丙方责任
(1)办理设立合资企业的相关审批手续,协助合资企业取得建设及开展业务相关的立项、环评、能评批复等审批手续;
(2)丙方在生产钛白粉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硫酸亚铁,应当优先保障向合资企业供应。
(3)甲方负责为合资企业解决除注册资本之外的项目建设尚缺的资金。
6、乙方责任
(1)如合资企业需要乙方提供部分技术指导,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可授权许可该合资企业中使用相关的专有技术及专利,并保证该技术不侵犯其他第三方的利益。
(2)在甲方建设资金到位、审批手续完备情况下,乙方协助合资企业在开工建设后的十二个月内全面投产,并在投产后的六个月之内实现满产,协助实现产品合格率 90%以上,投产六个月后协助实现产品合格率不低于 95%。乙方负责合资企业 90%—100%产量的磷酸铁销售。
五、本次项目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合资公司建设磷酸铁项目,可利用合作各方在当地拥有的资源及配套设施优势,为公司磷酸铁项目就近提供硫酸亚铁等资源和配套设施服务,在保障项目原材料供应的同时,降低公司产品生产及运输成本。
磷酸铁作为磷酸铁锂生产的核心原材料,目前由于磷酸铁锂需求和产能的快速增加,磷酸铁产能存在缺口。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为满足市场对磷酸铁的未来需求进行产能扩建,项目建设完成后,有助于公司抓住市场发展机遇,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公司磷酸铁产品的战略布局,并能有效地满足国内外对磷酸铁日益增长的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
六、对外投资的主要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和行业政策等方面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强化其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的内部
控制流程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明确经营策略和市场定位,防范和应对各种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