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 公告编号:2020-034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4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4 月 1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董事长许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方式 股东人数 股份总数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现场参会 17 943,693,803 46.4411%
网络参会 76 104,158,314 5.1258%
合计 93 1,047,852,117 51.5670%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8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69,031,83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3184% 。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047,851,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反对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9,031,2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046,506,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6%;
反对1,345,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4%;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7,685,9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2038%;
反对1,345,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6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1,047,851,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9,031,2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9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047,851,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9,031,2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9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47,851,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9,031,1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96%;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047,851,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9,031,2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96%;
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东方锆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公司股东许刚持有股份416,642,402股,谭瑞清持有股份248,265,996股,河南银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1,000,072股,汤阴县豫鑫木糖开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8,688,613股,赵拥军持有股份31,745股均已回避表决。
同意293,222,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9,031,1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96%;
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霍庭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所作《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