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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通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4

盛通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5月23日下午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8号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贾春琳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0名,代表股份204,708,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22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179,786,3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5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4名,代表股份24,922,4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30%。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74名,代表股份
24,922,4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3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有:公司董事贾春琳、栗延秋、唐正军、汤武、王莎莎,监事赵文攀,高级管理人员肖薇及见证律师宋雯、李暄;视频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董事蔡建军,独立董事敖然、樊小刚、杨剑萍,监事刘万坤。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4,708,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22,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96%;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 2.00《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4,708,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22,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96%;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所作的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议案 3.00《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4,708,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22,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96%;

  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 4.00《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4,708,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22,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96%;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 5.00《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4,708,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22,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96%;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 6.00《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4,708,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 7.00《关于 2023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具体如下:

关联股东名称  存在的关联关系  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股) 回避表决情况

  栗延秋          本人            114,742,098          回避表决

  贾春琳          本人              62,640,971          回避表决

  唐正军          本人              1,472,000            回避表决

    汤武          本人              180,000            回避表决

  蔡建军          本人              601,300            回避表决

  王莎莎          本人              150,000            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22,31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22,31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 8.00《关于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4,708,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22,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96%;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 9.00《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4,708,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22,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96%;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 10.00《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4,708,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22,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96%;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 11.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4,708,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22,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96%;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2、见证律师:宋雯、李暄;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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