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新华”)签订《产品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二)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49%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唐正军先生兼任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三)本次交易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唐正军回避表决。
本次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魏伟
注册地址 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五经路 23 号
成立日期 2018 年 2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5,490.2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0MA06A7HE9L
书、报刊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
刷;广告业务;普通货运;纸制品加工、销售;制版;
经营范围 工艺美术品包装设计;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进出
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天津新华 49.000 股权,天津滨海能源发展
主要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天津新华 26.010%股权,天津金彩
美术印刷有限公司持有天津新华 12.495%股权,天津
新华二印刷有限公司持有天津新华 12.495%股权。
实际控制人 天津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7773.63 万
元,负债总额 2213.63 万元,净资产 5560.00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3469.37
万元,净利润 56.6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各关联方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给本公司带来坏账损失。
本次关联交易对方天津新华财务状况良好,经营性现金流正常,具备良好的日常经营性交易履约能力。天津新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
乙方: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适用范围
本协议有效期限内,甲(含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乙双方互相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加工服务、纸张、材料等货物均适用本协议。甲、乙双方采购服务或货物时所签订的“服务合同”、“购销合同”或“订货单”,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交易额度预计
1、甲方在本协议期限内,预计向乙方提供加工服务不超过 2000 万元。
2、甲方在本协议期限内,预计向乙方销售商品、产品不超过 1500 万元。
3、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预计向甲方提供加工服务不超过 1500 万元。
4、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预计向甲方销售商品、产品不超过 500 万元。
具体以实际交易金额为准。
(五)交易的定价依据
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公司与其他交易方发生同类交易的价格最终确定交易价格,具体结算价格以“服务合同”、“购销合同”、或“订货单”为准。
(六)结算方式
款项结算方式、周期以“服务合同”、“购销合同”或“订货单” 为准,由双方协商一致。
(七)协议生效条件
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定价依据为根据市场价协商确定,具体情况见“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公司与天津新华签订的《产品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系基于双方日常业务往来,且按一般商业条款签订,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年初至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与天津新华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
交易总金额为 673.95 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
本次公司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属于双方正常性的业务往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产品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