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作为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对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且2020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委员:杨剑萍、樊小刚、王莎莎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