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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通股份: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1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
            锁期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股
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合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61,581股(其中2017年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合计解锁1,479,581股,占总股本的 0.27%;2017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
锁 782,000 股, 占总股本的 0.14%),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41%;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9 月 16 日。

    3、本次解除限售涉及股东人数:148 人。

    公司于 2019 年7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公司于近期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变更登记确认书》,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手续已经办理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

授予 185 万股,预留 46 万股,授予价格为 19.00 元/股。2017 年 4 月 22 日,公
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以未来实施 2016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拟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2017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盛
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17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鉴于 7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
计 208,660 股,以及 2016 年度权益分派的原因,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及授予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 274 名调整为 197名,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2,310,000 股调整为 4,202,680 股,其中首
次授予由 1,850,000 股调整为 3,282,680 股,预留部分由 460,000 股调整为
920,000 股,首次授予价格由每股 19.00 元调整为每股 9.485 元。

    2017 年 6 月 27 日,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首次授予 197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3,282,680 股,授予价格为 9.485 元/股,预留 920,000 股。
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 197 名,其中 16 名激励对象离职,该 16 人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0,700 股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9.485 元/股。

    2018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 4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合计 92 万股。上述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完成
授予登记。

    2018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 2018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 180 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34,792 股办理解锁。

    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 2018 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18 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合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96,932 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4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考核期内考核结果为 B 档,其考核期内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8,000 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注销 134,932 股,回购价格为9.435 元/股。

    2019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 2019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 17 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合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91,572 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认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148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30,342股办理解锁。
锁数量由 1,330,342 股变更为 2,261,581 股。

    二、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锁定
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届满

    根据公司的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的30%。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完成日为2017年6月27日,因此,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于2019年6月27日届满。

    (二)2017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

    根据公司的激励计划,2017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的50%。公司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完成日为2018年5月16日,因此,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于2019年5月16日届满。

    (三)2017年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及预留部分第一期的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解锁条件                          成就条件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条件。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均为:2018  审计确认,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年公司实现的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9000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415.42
万元                                                      万元,公司业绩满足解锁条件。

部门/子公司的绩效考核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部门/子公司的激励对象以公司整体考核指标达
标为基础,并且激励对象个人所在部门/子公司的业绩考核也合格
后方可解除限售。
部门/子公司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届时根

据下表确定部门/子公司的解除限售比例:                      根据2018年度考核结果,公司部门/子
        考评结果            合格          不合格        公司考评结果均为合格。

  部门/子公司绩效系数        1              0

若解除限售期内公司整体考核指标达标,但某部门/子公司绩效考
核“不合格”,则该部门/子公司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
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激励对象层面考核内容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
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三个档次。对应的个人
解锁比例分别为:100%、50%、0%。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无差异。

    四、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9月16日;

    2、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