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通股份”)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8年8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2017年3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激励计划拟授予274名激励对象合计限制性股票231万股,其中首次授予185万股,预留46万股,授予价格为19.00元/股。
2017年4月22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2017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以未来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2017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2017年4月27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鉴于7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208,660股,以及2016年度权益分派的原因,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及授予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274名调整为197名,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数由2,310,000股调整为4,202,680股,其中首次授予由1,850,000股调整为3,282,680股,预留部分由460,000股调整为
920,000股,首次授予价格由每股19.00元调整为每股9.485元。
2017年6月27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首次授予197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3,282,680股,授予价格为9.485元/股,预留920,000股。
2018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197名,其中16名激励对象离职,该16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0,700股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9.485元/股。
2018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180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34,792股办理解锁。
二、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届满
根据公司的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第一个解
2017年6月27日,因此,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于2018年6月27日届满。
(二)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解锁条件 成就条件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条件。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解锁条件。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7年度
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17年公司实现的经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7000万元 润为9,254.44万元,公司业绩满
足解锁条件。
部门/子公司的绩效考核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部门/子公司的激励对象以公司整体
考核指标达标为基础,并且激励对象个人所在部门/子公
司的业绩考核也合格后方可解除限售。
部门/子公司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 根据2017年度考核结果,公司部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部门/子公司的解除限售比例: 门/子公司考评结果均为合格。
考评结果 合格 不合格
部门/子公司绩效系数 1 0
若解除限售期内公司整体考核指标达标,但某部门/子公
对象中在考核期内考核为B档,其
激励对象层面考核内容 合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19万股,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 可解锁比例为其计划解锁比例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50%,解锁期内不能解锁的3.8万A、B、C三个档次。对应的个人解锁比例分别为:100%、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1
50%、0%。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离职,其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2万股,由公司
回购注销。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无差异。
四、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80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34,79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获授的限制 本次解锁的 剩余未解锁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 的限制性股
(股) 数量(股) 票数量(股)
侯景刚 董事、副总经理 200,000 80,000 120,000
梁玲玲 董事 40,000 16,000 24,000
本期解锁的管理人员、业务骨干(178 2,941,980 1,138,792 1,765,188
人)
合计 3,181,980 1,234,792 1,909,188
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其买卖股份应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发布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
达成,180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180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7年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解锁事宜。其中4名激励对象中在考核期内考核为B档,其合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19万股,可解锁比例为其计划解锁比例的50%,解锁期内不能解锁的3.8万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离职,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2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我们同意公司为180名激励对象办理合计1,234,792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
六、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180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解锁事项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锁条件。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