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2-089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10 月 31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73.20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8 元/股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2
年 10 月 31 日为授予日,以人民币 1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3.2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概述
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2、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 25 人,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管
理骨干。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人员。本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8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18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数量 占授予权益 占总股本的比
(万股) 总数的比例 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夏家信 副董事长、总经理 10.00 3.66% 0.02%
王从春 董事 10.00 3.66% 0.02%
孙庆元 董事、副总经理 14.00 5.12% 0.02%
陶长文 董事 5.60 2.05% 0.01%
刘瑞元 董事 14.00 5.12% 0.02%
刘洋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14.00 5.12% 0.02%
会秘书
周睿 副总经理 14.00 5.12% 0.02%
李恩平 副总经理 10.00 3.66% 0.02%
孙彩军 副总经理 14.00 5.12% 0.02%
龚喜 副总经理 14.00 5.12% 0.02%
赵金刚 副总经理 14.00 5.12% 0.02%
程光锦 副总经理 14.00 5.12% 0.02%
二、核心业务人员和管理骨干人员
核心业务人员和管理骨干(13 人) 125.60 45.97% 0.22%
合计 273.20 100.00% 0.4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3、以上百分比是四舍五入之后的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
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和 60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
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限售。
(3)本计划的解除限售期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完成登记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在未来60 个月内分五期解除限售,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排
第一个解除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限售期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2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限售期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2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20%
限售期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解除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限售期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 2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五个解除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限售期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72 个月内的最后 2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条件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五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条件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指标
2022 年度 2022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8%。
2023 年度 2022-2023 年 2 年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8%。
2024 年度 2022-2024 年 3 年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8%。
2025 年度 2022-2025 年 4 年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8%。
2026 年度 2022-2026 年 5 年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8%。
注:上述“净资产收益率”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按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计算。
只有公司满足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个人层面考核
激励对象按照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具体考核要求如下:
个人绩效考核评级 个人绩效考核标准系数
A 100%
B 80%
C 60%
D 0%
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领导对激励对象依据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个人绩效的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
行评审评估,实际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具备限制性股票当年度的解除限售资格,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绩效考核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当年度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可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9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0 月 6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
象名单的异议。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