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0-070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副董
事长、总经理夏家信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王从春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陶长文
先生,副总经理李恩平先生、孙彩军先生、李俊伟先生、贺玉先生计划自 2020
年 11 月 26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竟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合
计不超过 387,5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91%。
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买卖本公
司股票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均 减持的股份占
序号 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价(元/ 减持股数(股) 公司总股本的
股) 比例
1 夏家信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12 月 18日 33.20 75,617 0.0135%
2 王从春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12 月 18日 33.30 62,500 0.0111%
3 陶长文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12 月 18日 33.34 75,617 0.0135%
4 孙彩军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12 月 18日 33.40 38,500 0.0069%
5 李恩平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12 月 18日 33.33 61,896 0.0110%
6 李俊伟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12 月 18日 33.30 40,700 0.0073%
7 贺玉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12 月 18日 33.31 27,000 0.0048%
合计 381,830 0.068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序号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 公 司 总 占公司总股
称 股数(股) 股 本 的 比 股数(股) 本 的 比 例
例(%) (%)
合计持有股份 302,468 0.0539% 226,851 0.0404%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高 226,851 0.0404% 226,851 0.0404%
1 夏家信 管锁定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 75,617 0.0135% 0 0.0000%
合计持有股份 272,582 0.0486% 210,082 0.0375%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高 204,436 0.0364% 204,436 0.0364%
2 王从春 管锁定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 68,146 0.0121% 5,646 0.0010%
合计持有股份 302,468 0.0539% 226,851 0.0404%
3 陶长文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高 226,851 0.0404% 226,851 0.0404%
管锁定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 75,617 0.0135% 0 0.0000%
合计持有股份 154,000 0.0275% 115,500 0.0206%
4 孙彩军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高 115,500 0.0206% 115,500 0.0206%
管锁定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 38,500 0.0069% 0 0.0000%
合计持有股份 247,584 0.0441% 185,688 0.0331%
5 李恩平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高 185,688 0.0331% 185,688 0.0331%
管锁定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 61,896 0.0110% 0 0.0000%
合计持有股份 162,800 0.0290% 122,100 0.0218%
6 李俊伟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高 122,100 0.0218% 122,100 0.0218%
管锁定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 40,700 0.0073% 0 0.0000%
合计持有股份 108,112 0.0193% 81,112 0.0145%
7 贺玉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高 81,084 0.0145% 81,084 0.0145%
管锁定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 27,028 0.0048% 28 0.0000%
合计 1,550,014 0.2763% 1,168,184 0.2083%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公司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2、上述人员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买卖本公司股票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