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三亚市田独镇迎宾大道干沟村)
HRZC
瑞 泽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海南瑞泽 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3,4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1 年 6 月 22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3,400 万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冯活灵和张艺林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股东厦门宝嘉九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汇金立方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嘉昊九鼎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厦门龙泰九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隆盛
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广州市富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成
本次发行前股 为公司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和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东所持股份的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流通限制以及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愿锁定的承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诺:
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海林、张艺林、武融平、
于清池、杨壮旭、高旭、依成真同时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
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
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的股票数量
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1 年 6 月 2 日
1-3-1
海南瑞泽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3-2
海南瑞泽 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冯活灵和张艺林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股东厦门宝嘉九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汇金立方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嘉昊九鼎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厦门龙泰九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隆盛一期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和广州市富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成为公司股东的工商变
更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和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海林、张艺林、武融平、于
清池、杨壮旭、高旭、依成真同时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
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的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
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二、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股票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
润将由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1-3-3
海南瑞泽 招股意向书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宏观经济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在企稳回升和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面对国内外复杂的
经济形势,我国一方面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在保持适当的财政赤字和
国债规模的同时,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另一方面,根据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从
“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 逐步向“稳健的货币政策”过渡,2010 年以来连续 10
次上调了银行存款准备金率,进一步加强了流动性管理,适度收紧信贷政策。
在国内外经济环境尚不稳定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趋紧的情况下,虽然我国宏
观经济继续稳定发展的大趋势未发生变化,但短期内可能会造成经济增长速度下
降、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从而对公司的外部发展环境造成影响,公司面临因
宏观经济波动带来的未来业绩增速放缓的风险。
2、房地产市场调控风险
为了遏制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机性需求,并有效降
低信贷风险,2010 年以来,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
发展的通知》 国办发[2010]4 号)、《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国发[2010]10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办发[2011]1 号),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
为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要求,2011 年 2 月和 3 月,海口市、三
亚市分别颁布了相应的“限购”政策。短期内,上述限购政策的实施将可能会给
海口、三亚的商业性住房开发投资造成负面影响,导致当地的商业住宅房地产开
发投资增速放缓,从而影响对公司商品混凝土和新型墙体材料的需求。虽然目前
海南省其他城市尚未出台类似的“限购”政策,但由于三亚和海口是公司主要销
售市场,2010 年来自这两个地区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 78.29%,因此,在
严格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影响下,短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可能放缓,网点建
设规模和扩张速度也会受到不利影响。
3、未来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建设增速放缓的风险
为充分发挥海南的区位和资源优势,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打造有国际竞争
力的旅游胜地,2009 年 12 月 31 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
1-3-4
海南瑞泽 招股意向书
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44 号),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
2010年以来,在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刺激下,海南省商品混凝土和新型墙体材
料的市场需求大幅增加。2010年,海南省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257.50亿元,同比
增长33.4%,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467.87亿元,同比增长高达62.5%,涨幅位居全
国首位。受益于这一市场环境,公司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70,756.23万元、净利润
8,583.86万元,分别同比增长33.64%和21.91%。
虽然海南省国家旅游岛建设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会促进岛内固定资产
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但在近期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趋紧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
的影响下,海南省的投资增速近期有所放缓。如果未来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建设增
速放缓,公司主营业务可能无法维持原来的增速。
(二)市场竞争风险
由于竞争环境、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市场发展阶段、原
材料采购渠道等方面不尽相同,公司在三亚、海口和琼海区域的商品混凝土产品
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如果各地政府对商品混凝土市场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大量
增加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将会导致区域市场竞争程度增加,从而加大公司的市场
竞争压力。如果公司不能在供应能力、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