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1-13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H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A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内资股,
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以人民币买卖
年度股东大会 指 本公司于2021年6月8日举行之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联系人 指 具有香港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营业日 指 持牌银行于香港一般开放营业及联交所于香港一般开
放买卖证券的任何日子(周六、周日、香港公众假期
及「黑色」暴雨警告或八号或以上台风警告讯号于上
午九时至下午五时期间生效的日期除外)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澳
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交割日 指 配售协议所载的条件达成当日的下一个营业日,或本
公司及配售代理书面约定的其他日期,无论如何不迟
于配售协议日期后的14日
本公司、比亚迪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中国成立之股份有限公
司,其H股及A股分别于联交所主板及深交所上市及买
卖
完成 指 根据配售协议完成配售
关连人士 指 具有香港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批准 指 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月向本公司授出之批准,同意发
行不多于183,000,000股H股,其中133,000,000股已于
2021年1月份配售发行,其后本公司可根据该批准发行
不多于50,000,000股H股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一般授权 指 本公司股东在于年度股东大会上授权本公司配发及发
行股份的一般授权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不时之附属公司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港元 指 港元,香港的法定货币
H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的境外上市普通外资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1.00元,于联交所上市及以港元买卖
1月份配售 本公司于日期为2021年1月21日及29日之A股公告中所
述,本公司于2021年1月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H股,据
此已配发及发行133,000,000股新H股
联席全球协调人 指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高盛(亚洲)有限
责任公司及Merrill Lynch (Asia Pacific) Limited
上市委员会 指 联交所董事会之上市小组委员会
香港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承配人 指 配售代理根据配售协议促成认购配售股份的任何专业、
机构和其他投资者
配售 指 配售代理根据配售协议配售配售股份
配售代理 指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高盛(亚洲)有限
责任公司及Merrill Lynch (Asia Pacific) Limited
配售协议 指 本公司与配售代理于2021年10月29日就配售订立之配
售协议
配售价 指 每股H股276.0港元
配售股份 指 本公司将根据配售协议的条款并遵守其中的条件,发
行50,000,000股新H股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的法定货币
股份 指 A股及H股
股东 指 本公司股份持有人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属公司 指 具有香港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主要股东 指 具有香港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 指 百分比
一、配售新 H 股
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和配售代理于2021年10月29日(收市时间后)订立了配售协议。配售协议之主要条款载列如下。
1、配售协议
日期:2021 年 10 月 29 日(收市时间后)
协议方:(1)本公司;及
(2)配售代理
2、配售股份
本公司将根据配售协议所列条款并在配售协议所列条件的规限下,发行本公司注册资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50,000,000股新H股。
配售股份相当于现有已发行1,048,000,000股H股的约4.77%,及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1.75%。配售股份约占经扩大已发行H股数目的约4.55%及配售股份配发及发行后经扩大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1.72%(并假设除发行配售股份外,本公司股本于本公告日期至配售完成期间将无任何其他变动)。根据配售,所配售之配售股份的总面值为人民币50,000,000元。
3、配售
根据配售协议所列条款并在配售协议所列条件的规限下,本公司同意按配售价发行配售股份,而配售代理已分别单独同意作为本公司的代理,以按尽力基准促使承配人按配售价购买配售股份。
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就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配售代理及其最终实益
拥有人均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联系人及关连人士且与彼等并没有关连。
4、承配人
配售代理将按尽力基准向不少于六名承配人配售配售股份,而该等承配人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与本公司、本公司之关连人士、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之任何董事、监事、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彼等各自之联系人概无关连的独立专业、机构及/或其他投资者。概无承配人将于紧随配售完成后成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
5、配售价
每股配售股份的配售价276.0港元:
(1)较联交所所报2021年10月29日前(即本公告刊发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含该日)最后连续十个交易日之平均收市价每股H股约294.2港元折让约6.2%;
(2)较联交所所报 2021 年 10 月 29 日前(含该日)最后连续五个交易日之
平均收市价每股 H 股约 304.3 港元折让约 9.3%;及
(3)较 2021 年 10 月 29 日于联交所所报之收市价每股 H 股 296.6 港元折让
约 6.9%。
经扣除佣金和估计费用后的配售所得款项净额预计约为13,744百万港元。配售完成后每股H股所筹集之净额(扣除佣金和估计费用后)约为274.9港元。配售价乃按公平交易原则及参照市况以及每股H股最近的收市价经洽商后厘定。董事认为配售价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的最佳利益。
6、配售股份的地位
配售股份经配发、发行及缴足后,将在无留置权、抵押及产权负担之情况下各方面与配售股份发行日现有已发行H股享有同等地位,以及拥有配售股份发行日附有的所有权利,包括有权收取在配售股份发行日当日或之后所宣派、作出或支付的所有股息之权利。
7、禁售承诺
本公司已向配售代理承诺,由配售协议日期至交割日后90日期间,在未经配售代理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除配售股份外,本公司或代表其或彼等行事之任何人士概不会(1)出售、转让、处置、配发或发行,或要约出售、转让、处置、配发或发行,或授出任何购股权、权利或认股权证以有条件或无条件或直接或间接或以其他方式认购任何股份或任何股份权益或任何可转换或行使或兑换为任何股份或股份权益或与之基本类似的证券(无论是通过现金结算或以其他方式进行的实际处置、有效经济处置或互换)或(2)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订立或进行任何与上文(1)项所述者有相同经济效应的交易或(3)宣布有意订立或进行上文(1)或(2)项所述之交易。
本公司主席、执行董事及主要股东王传福先生已向配售代理承诺,由配售协议日期至交割日后90日期间,在未经配售代理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其不会,亦将促使其代理人、其控制的公司或其关联的信托不会(无论个别或共同及直接或间接)(1)出售、转让、处置、借贷、抵押、配发或发行,或要约出售、转让、处置、借贷、抵押、配发或发行,或授出任何购股权、权利或认股权证以有条件或无条件或直接或间接或以其他方式认购任何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