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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上集团:公司章程修订表

公告日期:2021-09-18

日上集团:公司章程修订表 PDF查看PDF原文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7 日经中国证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7 日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5300 万股,于 2011 年 6 月 28 日在深  通股 5300 万股,于 2011 年 6 月 28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35 号”文件批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35 号”文件批
准,非公开发行股票普通股 2110 万股,并  准,非公开发行股票普通股 2110 万股,并
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于2015年5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市。                                  2016 年 5 月 17 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以
2016 年 5 月 17 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以  资本公积金向所有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
资本公积金向所有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34 号”文件
                                      批准,非公开发行股票 106,948,029 股,并
                                      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70,111.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808,058,029.00
人民币。                              元人民币。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0,111.00 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08,058,029
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一)项、第(二)项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第(一)项、第(二)项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  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  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决议。                                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  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  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
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九条  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他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  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  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  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  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以及有国务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
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以及有国务  外。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  ……
外。
……
第八十一条 公司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  第八十一条 公司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可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  效的前提下,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  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八十二条  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  删除
的,应当安排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
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
提供便利:
(一) 证券发行;
(二) 重大资产重组;
(三)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
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
总额百分之三十的;
(四) 股权激励;
(五) 股份回购;
(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不
含日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
(七) 股东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或实物
资产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八) 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
上市;
(九) 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自主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
(十) 拟以超过募集资金净额 10%的闲置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十一)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变更或调整;
(十二) 公司年度报告期母公司及合并报表
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符合现金分红
条件,但未提出包括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
案;
(十三) 对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
其他事项;
(十四)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要求采取网络
投票等方式的其他事项。
公司应通过多种形式向中小投资者做好议
案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并在股东大会召开前
三个交易日内至少刊登一次股东大会提示
性公告。

第一百四十二条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交  第一百四十一条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交
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不包括  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不包括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  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十的范围内对交易有  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十的范围内对交易有
审核的权限。                          审核的权限。

本条所述的“交易”与本章程第一百二十二  本条所述的“交易”与本章程第一百二十二
条所述的“交易”含义相同。            条所述的“交易”含义相同。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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