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2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厦
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 30 号公司 3 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 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子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或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美玲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杨美玲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联系方式为:
姓名:杨美玲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北路 30 号
电话:0592-6666866
邮箱:stock@sunrise-ncc.com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公司原审计部经理梁昌晓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审计部经理职务,但
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同意变更吴文先生为公司审计部经理,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具体内容已于2021年8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四)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三期股
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日以来,虽然公司层面业绩和个人层面业绩均达标,但是国内证券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市场价值持续低迷,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导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倒挂,第三个行权期已届满未行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相应的期权份额。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董事黄学诚先生作为本次《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详见 2021 年 8 月 3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的《关于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附件:
相关简历
杨美玲,199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已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2017 年 6 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公司法务专员、证券专员。于 2021年 6 月取得董秘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吴文先生,197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国际注
册内部审计师(CIA)。2007 至 2014 年期间担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处副经
理;2019 年 11 月至 2020 年 5 月担任宏泰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20 年 9
月加入本公司,任公司审计部主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