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ST 八菱
股票代码: 00259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住所: 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 21 号
通讯地址: 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 21 号
股权变动性质: 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八菱科技”)中所有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相关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本次取得上市公司股份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5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八菱科技、ST 八菱 指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第五期员工持股计 指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
划、本员工持股计划 持股计划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回购专用证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券账户中 2018 年已回购的 16,826,9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94%)股票的行为
标的股票 指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指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2021 年 12 月 10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实
施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为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中高层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人员,当前参与人数共计78 人。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共计约 3,365万份,主要参与对象、出资份额及其所获份额对应的股份比例如下:
持有人姓名 职务 认缴份额上限 占持股计划的比例 占公司股本的比
(万份) (%) 例(%)
刘汉桥 董事 384 11.41% 0.68%
魏远海 监事 143 4.25% 0.25%
黄进叶 监事 371 11.03% 0.65%
黄国伟 监事 24 0.71% 0.04%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922 27.4% 1.62%
员(4 人)
其他员工(74人) 2,443 72.6% 4.32%
合计 3,365 100% 5.94%
注:部分比例合计数尾差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2018 年已回购的股份,
股份数量为 16,826,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4%。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于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通过法律、行政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获得的资金。公司未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亦未从公司提取激励基金,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补贴、兜底等安排。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和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存续期届满后且未展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也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提前终止。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归属及业绩考核
为体现激励与约束对等,有效绑定公司与员工利益,使员工长期关注公司发展以更好的实现激励效果,本员工持股计划设定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按照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三年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指标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的条件。锁定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权益将依据归属考核期内考核结果,分三期归属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各持有人,每期计划归属比例分别为 40%、30%、30%,实际归属比例将根据每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确定。锁定期届满后,若三年考核合计净利润提前完成,持有人实际可归属权益比例可以根据业绩完成情况提前分配,具体遵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
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由本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组成。持有人会议设立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事宜,并代表持有人行使除提案权和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对管理委
员会的职责进行明确的约定,并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2021 年 12 月 10 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召开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设立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及《关于授权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设立了管理委员会,选举了林俐、唐萍、谢武珍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并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同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选举林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全体持有人自愿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和提案权,仅保留除表决权和提案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事宜,并代表持有人行使除提案权和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运作、决策等将完全独立于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