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3-051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选举朱星河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二、公司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具体情况,经全体董事表决,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本次选举完成后,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朱星河先生、钟晓春先生、朱光宇先生、胡大立先生、于天宝先生;朱星河先生为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委员:朱星河先生、于天宝先生、黎毅女士;于天宝先生为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胡恩雪女士、胡大立先生、黎毅女士;胡大立先生为召集人。
(4)审计委员会委员:朱星河先生、胡大立先生、黎毅女士;黎毅女士为召集人。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胡恩雪女士;
2、副总经理:钟晓春先生、唐明荣先生、朱光宇先生;
3、财务总监:乔睿先生;
4、董事会秘书:唐明荣先生;
5、内审负责人:陈芦女士;
6、证券事务代表:甘武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能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职业素质和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在岗位的要求,本次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其中,唐明荣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甘武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个人品德,能够胜任所在岗位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就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因任期届满,施小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施小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因任期届满,万建英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截至本公告日,万建英女士持有公司 77,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56%。万建英女士换届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承诺,在其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因任期届满,邵英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邵英平先生持有公司 52,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73%。邵英平先生换届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承诺,在其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1、董事会秘书唐明荣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91-88194572
传真:0791-88197020
电子邮箱:hdgx002591@163.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金庐北路 88 号
2、证券事务代表甘武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91-88194572
传真:0791-88197020
电子邮箱:hdgx002591@163.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金庐北路 88 号
六、公司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和《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结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实际情况,选举陈芦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简历
1、朱星河先生简历
朱星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
师,博士后企业合作导师。曾任江西省政协第九、十届委员,江西省政协第十一、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现任民革江西省省直第一委员会主委、江西赣商联合总会常务副会长、华东理工大学江西校友会会长、江西财经大学全国校友会副会长、江西财经大学 MBA南昌校友会执行会长。主持研发 JHU 高温远红外涂料和 KM 高温抗蚀耐磨涂料等系列产品,多次荣获省市科技进步奖。曾先后荣获了“ 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江西省十大创业先锋“、”江西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江西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江西省劳动模范”等三十多个荣誉称号,并获得江西省人民政府和南昌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历任安庆市氮肥厂调度员,江西省经贸委新技术推广站工程师,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朱星河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52,549,281 股,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胡恩雪女士为夫妻关系,与董事朱光宇先生为父子关系,与监事朱倍坚先生具有亲属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星河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朱星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胡恩雪女士简历
胡恩雪,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后企
业合作导师,会计师,现任江西省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第十三届执委、江西省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江西省女企业家商会会长、江西省委政法委特约监督员、江西省妇女儿童基金会副理事长、江西省总工会第六届女职工委员会副主任。先后获得“中国民主建国会全国抗震救灾优秀会员”、第二届“赣鄱慈善奖”最具爱心捐赠个人、“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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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巾帼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历任江西省盐业公司主办会计,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现任江西恒大声学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胡恩雪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43,681, 069 股,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长朱星河先生为夫妻关系,与董事朱光宇先生为母子关系,与监事朱倍坚先生具有亲属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恩雪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胡恩雪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钟晓春先生简历
钟晓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毕业
于南昌航空大学腐蚀与防护专业,获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1 年-1994 年任职云马飞机制造厂 43 车间技术员、阳极氧化工艺组长,1994 年-2000 年任江西华隆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生产副厂长,2000 年-2003 年任南昌建材轴瓦厂党办主任。2004 年至今任职于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水泥事业部经理、江西恒大高新科技有限公司业务总监、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钟晓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钟晓春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