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8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利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利祥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陈利祥先生因个人资金需
求,分别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和 7 月 1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
持公司股份 1,82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比
(元/股) (股) 例(%)
大宗交易 2023 年 7 月 13 日 12.88 350,000 0.07%
陈利祥 大宗交易 2023年7月 19日 11.27 1,477,500 0.31%
合 计 1,827,500 0.38%
注:上述比例数值若出现与实际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9,140,500 1.9057% 7,313,000 1.5247%%
陈利祥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9,140,500 1.9057% 7,313,000 1.524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