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7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为了充分调动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暨电子”)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的一致性,实现双方利益共享,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与杨国勋、姚辰、寇秋林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万暨电子部分股权(总计股权比例8%)分别转让给万暨电子核心员工杨国勋(受让股权3.4286%)、姚辰(受让股权2.5714%)、寇秋林(受让股权2.0000%),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万暨电子89.1429%股权。
2、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该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姓名:杨国勋
杨国勋,男,中国国籍, 1974年12月出生,现任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总经理。
身份证号码:370631197412******。
住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十一村******。
2、姓名:姚辰
姚辰,男,中国国籍,1988年7月出生,现任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
身份证号码:310115198807******。
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书房路******。
3、姓名:寇秋林
寇秋林,男,中国国籍,1977年8月出生,现任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
身份证号码:510921197708******。
住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
三、万暨电子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住 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大路211号1幢二层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陈锋
5、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3日
7、营业期限:2016年11月23日至2036年11月22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从事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汽车零配件、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财务数据(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项目 金额(元)
总资产 9,224,099.44
净资产 -16,766,131.51
收入 869,978.12
净利润 -5,878,070.11
四、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转让万暨电子部分股权给其核心员工是为了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对员工积极有效的吸引和激励,实现双方利益共享,推动公司快速发展;同时考虑万暨电子目前实际财务状况,公司本次转让持有的万暨电子总计8%股权,交易价格按照5折计算,即按照实缴注册资本8%的5折作为交易对价。
五、股权转让前后万暨电子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股权比例 本次交易后股权比例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7.1429% 89.1429%
浙江万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8571% 2.8571%
杨国勋 3.4286%
姚辰 2.5714%
寇秋林 2.0000%
合计 100.0000% 100.0000%
六、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价格
公司同意以人民币60万元将在万暨电子中拥有的12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所对应的股权(占注册资本的3.4286%)转让给杨国勋;杨国勋同意以人民币60万元受让公司上述股权。
公司同意以人民币45万元将在万暨电子中拥有的9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所对应的股权(占注册资本的2.5714%)转让给姚辰;姚辰同意以人民币45万元受让公司上述股权。
公司同意以人民币35万元将在万暨电子中拥有的7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所对应的股权(占注册资本的2.0000%)转让给寇秋林;寇秋林同意以人民币35万元受让公司上述股权。
2、股权转让款支付
杨国勋、姚辰、寇秋林应在本协议生效后的30日内将上述股权转让款打入公司指定帐户。
3、股权转让后有关收益的归属
本协议生效之后,公司对已转让的股权不再享有出资人的权利和承担出资人的义务,杨国勋、姚辰、寇秋林以其出资额在公司内享有出资人的权利和承担出资人的义务。
4、本协议未作规定情况的处理
双方均应认真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对于在实际履行中遇到本协议未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应及时通报对方,并以诚实信用原则予以妥善处理,任何一方不得故意损害对方利益或有意放任对方的利益遭受损害。
5、违约责任
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承诺和规定,则必须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6、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7、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目的
公司本次转让万暨电子部分股权给其核心员工,是为了充分调动万暨电子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双方利益共享,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战略。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