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2-056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仁华女士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张仁华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74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本次减持后,张仁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2,953.815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仁华 大宗交易 2022-10-14 800 0.53%
张仁华 大宗交易 2022-11-11 1,943 1.29%
合计 2,743 1.82%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数量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数量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
(万股) 本比例 (万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 44,446.0056 29.54% 41,703.0056 27.71%
张仁华及 份
一致行动 其中:无限售 9,911.5014 6.59% 7,168.5014 4.76%
人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34,534.5042 22.95% 34,534.5042 22.95%
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张仁华女士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