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0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2022 年 3 月 29 日收到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仁华女士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张仁华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089.7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本次减持后,张仁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5,696.815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万股)
张仁华 大宗交易 2021-11-25 280 0.19%
张仁华 大宗交易 2021-11-26 1,209.79 0.80%
张仁华 大宗交易 2022-3-28 1,600 1.06%
合计 3,089.79 2.05%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数量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数量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
(万股) 本比例 (万股) 本比例
张仁华及
一致行动 合计持有股 47,535.7956 31.59% 44,446.0056 29.54%
人 份
其中:无限售 11,883.9489 7.90% 9,911.5014 6.59%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35,651.8467 23.69% 34,534.5042 22.95%
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张仁华女士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