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1-042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21 年 10 月 29 日上
午在烟台市机场路 326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瑞康医药在全国化业务的发展,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充足率,公司控股股东韩旭、张仁华夫妇控制的公司山东瑞祥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拟无偿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财务资助,有效期 3 年,公司可在有效期和借款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循环提取使用,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本次财务支持无其他任何额外费用,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关联董事韩旭、张仁华、韩春林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