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1-043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21 年 10 月 29 日上午在烟台市机
场路 326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吴丽艳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1 年第三
季度报告做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全体监事签署对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瑞康医药在全国化业务的发展,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充足率,公司控股股东韩旭、张仁华夫妇控制的公司山东瑞祥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拟无偿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财务资助,有效期 3 年,公司可在有效期和借款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循环提取使用,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本次财务支持无其他任何额外费用,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