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1-021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21 年 4 月 26 日上午
在烟台市机场路 326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仁华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张仁华女士简历详见以下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冯芸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附件:
张仁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出生,大专学历,药剂师。历任烟台山医院团总支书记,山东瑞康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瑞康药品配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山东省人大代表。
张仁华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长韩旭先生两人合计持有公司 31.59%的股份,张仁华女士持有公司 19.13%的股份,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韩春林先生之母,构成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冯芸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烟台长城实业发展总公司会计,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师、部门经理、合伙人,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冯芸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