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 围海 公告编号:2021-151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 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就《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补充披露前:
“公司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核查,公司原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考虑自身人员情况和业务量及审计时间安排,不再续接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改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1 年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公司就关于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核查,中兴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
补充披露后:
“公司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核查,公司原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考虑自身人员情况和业务量及审计时间安排,不再续接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改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1 年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公司就关于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核查,中兴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的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且无不良诚信记录。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补充披露前:
“中兴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对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1 年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补充披露后:
“中兴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对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的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1 年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公司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更新后)、《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更新后)。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