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3-046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 8 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授信的背景
在“步步为盈”的指导方针下,公司加强了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为有效满足公司发展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等 8 家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本次新增授信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
授信额度,具体的拟申请授信明细如下:
序号 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 拟申请的授信额度(人民币)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不超过 5 亿元或等值外币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不超过 4 亿元或等值外币
3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不超过 3 亿元或等值外币
4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不超过 2 亿元或等值外币
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不超过 2 亿元或等值外币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不超过 2 亿元或等值外币
7 中国邮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不超过 2 亿元或等值外币
8 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不超过 1 亿元或等值外币
合计 不超过 21 亿元或等值外币
以上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押
汇、保函、贸易融资、出口信贷、融资租赁等,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单笔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向银行及非银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取得一定的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等 8 家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