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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海能达: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1-039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授信的背景

    公司 2020 年的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即将陆续到期,为了保证公司银行
及非银金融机构授信的延续性,同时也为了更好的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公司拟在2021 年度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9 亿元的授信。

    二、本次新增授信的基本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9 亿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具体的拟申请授信明细如下:

    1、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或等值外
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2、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或等
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3、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或等
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4、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
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5、 公司拟向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
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6、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
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7、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或等
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8、公司拟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
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9、公司拟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或等
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10、公司拟向平安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或等
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11、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12、公司拟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
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13、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或等值外
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14、公司拟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不超过 10 亿元或等值
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以上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包括但不限委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押汇、保函、贸易融资、出口信贷等,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单笔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公司提议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取得一定的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 14 家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9 亿元的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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