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1-044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2020 年 7 月修订)》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做出部分
更新,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 公司系由深圳市好易通科技有限公司按账面净资产 公司系由深圳市好易通科技有限公司按账面净资
条 值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 产值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市
督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号为91440300279422189D。
第十 公司的经营宗旨:在专业通信领域实现客户随需而 公司的经营宗旨:不懈努力,为用户创造价值,
二条 通的梦想。 让世界更高效、更安全。
公司股份总数为 1,816,079,691股,均为普
通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816,079,691 股,公司股本结
第十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构为:普通股 1,816,079,691 股,其他种类股 0
九条 限售流通股 768,465,558 42.31 股。
无限售流通股 1,047,614,133 57.69
总股本 1,816,079,691 100.00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公司的股份: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公司的股份:
第二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十三 (二)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条 (三)将股份奖励给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公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公司股份的活动。
公司收购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
第二 公司收购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十四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进行。
条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第二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 日内注销; 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十五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
条 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公司股 之日起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份,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
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
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
销。
第二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十六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条 让系统继续交易。
公司股东大会不得修改本章程中的前款规定。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
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
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 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不得转让。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第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 年内不得转让。
十八 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
条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
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的 25%;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有的公司股份; 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月内通过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 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对于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或能力、未能独立履行职
责或未能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独立董
第三 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
十七 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对独立董事的质疑和罢免提议。 -
条 被质疑的独立董事应当及时解释质疑事项并予以披
露。公司董事会应当在收到相关质疑或罢免提议后
及时召开专项会议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予以披
露。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一)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
第四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 的任何担保;
十二 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
条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保;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
…… 担保;
(八)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八)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 ……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
第五 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 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十六 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 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
条 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 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
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 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