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能达”)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18年8月22日为授予日,以4.1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904名激励对象(不含预留部分)首次授予3,085.74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共计906人(注),包括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含控股子公司)。具体分配如下:
姓名 职务/职位 份额(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公司股本
票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蒋叶林 非独立董事 80.00 2.20% 0.04%
姓名 职务/职位 份额(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公司股本
票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孙萌 非独立董事 70.00 1.93% 0.04%
曾华 副总经理、非独立董事 50.00 1.38% 0.03%
武美 副总经理、非独立董事 50.00 1.38% 0.03%
周炎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0.00 1.10% 0.02%
许诺 副总经理、非独立董事、 30.00 0.83% 0.02%
财务总监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766.74 76.19% 1.52%
(900人)
预留部分 544.72 15.00% 0.30%
合计 3,631.46 100.00% 2.00%
注:在公司公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后,经人力资源部和监事会确认的人员名单由1,000人调整至906人。
4、解除限售安排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40.00%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00%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00%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4.16元。
6、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在2018年-2021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公司净利润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之一。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各年度财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绩效考核指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18年度净利润不低于6.0亿元且2019年度净利润不低于7.8亿元;
预留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或2018年度净利润与2019年度净利润合计不低于14.0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0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0.0亿元
预留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1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2.5亿元
预留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申请解除限售;反之,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以回购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2)限制性股票的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年度考核结果采用等级制,等级分为S(杰出)、A(优秀)、B+(良好)、B(合格)、C(待改进)、D(不合格)。若考核结果等级为B(含B)以上且符合其他解锁条件的,可根据董事会审批的当年可解锁数量解锁;考核结果等级为B以下的,依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当年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解锁。
等级 S杰出 A优秀 B+良好 B合格 C待改进 D不合格
行权比例 100% 0%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4日期间,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8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8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鉴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涉及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906人调整为904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086.74万股调整为3,085.74万股。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权益数量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相符,且激励标准一致,不存在差异。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董事会对授予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上述所示情形,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18年8月22日
(二)授予数量:3,085.74万股
(三)授予人数:904人
(四)授予价格:4.16元/股
(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职位 份额(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公司股本
票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蒋叶林 非独立董事 80.00 2.20% 0.04%
孙萌 非独立董事 70.00 1.93% 0.04%
曾华 副总经理、非独立董事 50.00 1.38% 0.03%
武美 副总经理、非独立董事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