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4-075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能达”)已完成《海能达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所涉预留部分期权、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对预留部分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登记
工作,共涉及期权数量130万份,期权简称:海能JLC2,期权代码:037668。
一、首期股票期权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3年5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
问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并于2013年5月8日通过指定披露媒体对外公告。
2、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报申请备案材料,
并根据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对《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进行了修订。2013年8月2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对材料确认无异议并备案的批复,公
司股权激励方案已获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2013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出具相应报告。
4、201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5、2013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对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
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14年1月13日,公司完成首次授予573.7万份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
海能JLC1,期权代码:037638。
7、2014年9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权
激励计划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授予对象进行调整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以及公司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和2013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海能达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股票
期权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63人,股票期权的总数调整为519.9万份,行权价格调整
为18.01元。
8、2014年9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52万份预留部分股
票期权,授予日为2014年9月4日,授予价为28.53元。
9、2014年9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权
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鉴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78,000,0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15股,共计转增417,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695,000,000
股,该利润分配已于2014年9月15日实施完毕。根据《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同意将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30
万股,行权价格调整为11.41元。
二、首期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4年9月4日;
2、授予对象:公司中层核心(骨干)业务人员共计11人,无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
3、授予数量:预留部分授予数量为130万份;
4、行权价格:11.41元;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6、行权时间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如下:
可行权数量占获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授期权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 3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二个行权期 3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三个行权期 40%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行权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
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如下: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等待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
第一个行权期 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