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4-068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授予对象进行调整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授
予对象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数量、行权价格及授予对象进行
调整。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3年5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
问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并于2013年5月8日通过指定披露媒体对外公告。
2、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报申请备案材料,
并根据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对《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进行了修订。2013年8月2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对材料确认无异议并备案的批复,公
司股权激励方案已获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2013年8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出具相应报告。
4、201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5、2013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对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
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14年1月13日,公司完成首次授予573.7万份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
海能JLC1,期权代码:037638。
根据《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
司本次拟向175位激励对象授予573.7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06%,每份
股票期权拥有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本公
司股票的权利,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8.14元。授予公司预留激励对象
的60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日由董事会另行确定。
二、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授予对象调整情况
1、实施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
2013年5月15日,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
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以现有股本总额27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人民币(含税)。该利润分配已于2013年5月29日实施完成。
依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
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现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对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作如下调整:
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18.14-0.05=18.09元
派息: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
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实施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
2014年4月23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
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以现有股本总额27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人民币(含税)。该利润分配已于2014年5月23日实施完成。
依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
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现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对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作如下调整:
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18.09-0.08=18.01元
派息: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
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3、激励对象离职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期权数量的调整
截至2014年9月3日,原激励对象杜志刚、汪冀、吴若宇、邓益民、柳智奇、
李侃、曹诚、刘欣前、潘小虎、许敬生、刘玮、张成柱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满足
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
将取消上述12名离职人员已获授的53.8万份股票期权,并予以注销。此次调整后,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63人,股票期权的总数调整为519.9万份。
经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和激励对象离职所
导致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63人,
股票期权的总数调整为519.9万份,行权价格调整为18.01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
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期权可以18.01元的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调整后如下表: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权益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