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5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之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暨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全体董事承诺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定向可转债发行及相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
2019 年 11 月 8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本公司经证监会核准的重组报告书。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出现的简称均与《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中的释义内容相同。
一、本次定向可转债发行概览
根据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京电子”、“公司”、“上市公司”或“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不
超过 24,000 万元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定向可转债”或“本次发行可转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定向可转债中文简称 中京定 02
定向可转债代码 124005
定向可转债发行总量 2,400,000 张
定向可转债登记完成日 2020 年 2 月 21 日
定向可转债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定向可转债存续起止日期 2020 年 2 月 21 日至 2026 年 2 月 20 日
定向可转债转股起止日期 2021 年 2 月 21 日至 2026 年 2 月 20 日
首次付息日期为登记完成日的次年当日(即 2021 年 2 月 21 日),以后
定向可转债付息日
每年的该日为当年付息日
定向可转债持有人对所持定向 发行对象认购的可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
可转债自愿锁定的承诺 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名称
商”)
二、绪言
(一)编制本公告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
本公告的编制依据为《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办理指南(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本次定向可转债发行核准的部门和文号、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定向可转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149 号”文核准:“核准你
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4,000 万元。”
(三)本公告与经证监会核准的重组报告书所刊载内容的关系
本公告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投资者提供本次定向可转债的发行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全文及其他
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本次重组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向胡可、张宣东、何波、徐景浩、林艺明、富歌、雷为农、韩於羹等 8 人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珠海亿盛45.00%股权;向新迪公司、华烁科技、中山立顺、APPLE、嘉兴兴和、元盛科技、上海金嵛、正达联合、富国东海等 9 人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元盛电子 23.88%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10 名投资者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4,000 万元。
(二)本次购买资产实施情况
1、资产过户情况
根据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11 月20 日核发的《备案登记通知书》
(珠备通外字[2019]第 zh19111500079 号)、珠海市香洲区商务局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粤珠香外资备 201901361 号)以及元盛电子出具的《股东名册》,新迪公司等 9 名交易对方将其所持有元盛电子 23.88%股权全部变更登记至中京电子名下。
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出具的《核准变
更登记通知书》(横琴新核变通内字[2019]第 1900038020 号)及珠海亿盛换发的《营业执照》,胡可等 8 名交易对方将其所持有珠海亿盛 45%股权全部变更登记至中京电子名下。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中京电子直接及间接控制的珠海亿盛和元盛电子的股权比例均达到 100%。
2、验资情况
2019 年 11 月 22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28
号)。根据该《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9 年 11 月 21 日止,中京电子已
经取得珠海亿盛 45%股权和元盛电子 23.88%股权,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3、本次购买资产之新增股份登记及上市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 2019年 12 月26 日受理公
司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并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本次新
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1 月 21 日,限售期自
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市首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4、本次购买资产之新增可转债登记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完成本
次购买资产之新增可转债的登记托管手续,本次新增可转债的发行对象正式列入中京电子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册。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
1、发行对象及最终配售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可转债发行对象及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序号 获配对象名称 获配数量(张) 获配金额(元) 获配比例 锁定期
1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0,000 41.67% 12 个月
2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0,000 36,000,000 15.00% 12 个月
3 蔷薇资本有限公司 360,000 36,000,000 15.00% 12 个月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
4 240,000 24,000,000 10.00% 12 个月
怡芙蓉 1 号私募基金
5 陈卓玉 240,000 24,000,000 10.00% 12 个月
6 重庆中新融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0,000 20,000,000 8.33% 12 个月
合计 2,400,000 240,000,000 100.00%
2、验资情况
号)。根据该《验证报告》,经验证,截至 2019 年 12 月 25 日 12:00 时止,本
次发行认购对象已按《认购协议》的约定在光大证券中国银行上海市万航渡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441667098687 的人民币银行账户缴存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贰亿肆仟万元(¥240,000,000.00)。
2019 年 12 月 26 日,光大证券已将上述认购资金(24,000 万元)扣除本次
交易财务顾问及承销费(1,500 万元)后的余额(22,500 万元)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
2019 年 12 月 30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2-33
号)。根据该《验证报告》,经验证,截至 2019 年 12 月 26 日止,公司本次发
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40,000,000.00 元,坐扣财务顾问、承销费 15,000,000.00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225,000,000.00 元。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验资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497,427.10 元,并加回本次财务顾问、承销费对应增值税进项税额 849,056.6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贰亿贰仟伍佰叁拾伍万壹仟陆佰贰拾玖元伍角(¥225,351,629.50元)。
3、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可转债登记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即本
次定向可转债的发行日)完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可转债的登记托管手续,本次新增可转债的发行对象正式列入中京电子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册。
(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可转债的锁定情况
本次定向可转债的限售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0 年 2
月 21 日至 2021 年 2 月 20 日,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定向可转债发行的具体情况
(一)发行核准情况
2019 年 5 月 22 日,中京电子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交易;同日,中京电子与交易对方签署重组协议。
2019 年 6 月 20 日,中京电子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本次交易。
2019 年 9 月 19 日,本次交易获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19 年 11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惠州中京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胡可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